南岗区高科技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园B区建设及工业小区、创业孵化园一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南岗区高科技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园B区建设及工业小区、创业孵化园一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南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南发改字[(略)]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南岗知识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统筹(其中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略)万元(专项债资金不含土地费))。现就南岗区高科技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园B区建设及工业小区、创业孵化园一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1.1项目名称:(略)
2.1.2建设地点:(略)
2.1.3建设规模:(略)
2.2招标范围:(略)
2.2.1项目管理:(略)
2.2.2工程监理:(略)
2.2.3工程设计:(略)
2.2.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略)
2.2.5招标代理(不含3#丙类车间、4#丙类车间、5#丙类车间建筑工程施工):(略)
2.3服务期限:(略)
2.4质量标准:(略)
2.5标段划分:(略)
2.6高投标限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具备下列资质:(略)
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略)
(1)项目总负责人:(略)
(2)工程监理负责人:(略)
(3)工程设计负责人:(略)
(4)造价负责人:(略)
(5)监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略)〕3号)有关规定(提供承诺)。
注:(略)
3.3信誉要求:(略)
(1)投标人(含全部联合体成员)、其法定代表人(含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含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含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其他要求:(略)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 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第3. 1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略)
3.5.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多为3家。联合体各方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确定联合体成员分别需具备的资质。
3.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6本次招标采用的资格审査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3日9时(略)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项目负责人:(略)
日 期:(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