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湖南银光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一批报废机器设备资产 | 项目编号 | N(略)WZ(略) |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略)-(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略)-(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多延长(1)个周期。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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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地 | 转让标的大部分存放在祁阳市大村甸镇、少部分存放在白水镇木梓圩。 | ||||||||||||||||||||||||||||
| 标的现状 | 1.转让标的为湖南银光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淘汰报废的大米及油脂生产设备、仓储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等,大米生产设备已拆卸集中堆放,油脂生产设备需现场拆卸,所有设备均已停用,做报废处理。 2.资产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吨) | (略).(略) | |||||||||||||||||||||||||||
| 评估基准日 | (略)-(略)-(略) | ||||||||||||||||||||||||||||
| 评估机构 | 永州金典天元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 转让底价 | (略).(略)元/吨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略)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湖南银光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略)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六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
特别 |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清单仅供参考,数量以实际交付时称重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组织意向受让方进行实地勘验。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数量、质量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在资产所在地与转让方指定人员进行称重交接(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任何一方对称重重量有异议,应在称重当日书面提出,双方协商选定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计量机构进行复核,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复核结果为终结算依据。复核期间不计入搬移期限。 4.标的成交后,成交价款按成交总价=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量计算。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5万元安全施工保证金且湖南联交所收到(略)万元预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的资产交接工作。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略).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略)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预付款人民币(略)万元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受让方已交纳的预付款人民币(略)万元,在资产交接中按实际数量计算成交额后,计入成交价款予以抵扣,资产交接应遵循先款后货的原则。 8.受让方已交纳的5万元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全部履约完成,且与转让方结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湖南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由湖南联交所在收到转让方交接确认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受让方。 9.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略)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时,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略) 1、转让标的做报废处理,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与转让方签定安全施工协议、现场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在限定区域内施工作业等),以确保拆除施工安全,且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道路及设备设施等。 3.为确保施工安全,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略) 4.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卸、运输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5.标的资产拆卸、搬移、安装、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卸、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6.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称重及搬移工作。 7.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略).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展示地点:(略) 联系人:(略) 展示时间:(略)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实物资产通用).pdf(点击下载)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略) 2、处置方式: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略).(略) | |
| 自由竞价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略)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 ||||
| 附件下载 |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何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 咨询电话 | (略)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略)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略)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略)A楼 | |
| 项目经办人 | 汪玲 (略) |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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