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处公房招租公告
一、招租对象:
1、凤凰西街(略)号(略)室,建筑面积(略)平方米,用途为单室套住宅,参考年租金2.(略)万元,租期3年,租金增长率为上年度的1%,免租期1个月。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先付后用。
2、凤凰西街(略)号,建筑面积(略)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参考年年租金3万元,租期5年,租金增长率为上年度的1%,免租期为2个月,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先付后用。
房屋按现状对外招租,竞租人自行现场踏勘,充分知晓房屋现状、区位、配套、经营条件及各类经营限制,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及本次全部招租规则,后续不得以房屋现状问题提出修缮、减免租金等诉求。
二、招租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或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资信情况良好的自然人(仅限以租赁房屋作为工商登记场所,登记完成后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租赁合同中将上述条款进行约定)。
2、本标的出租用途及招租业态仅限于规定的用途;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5、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经营(使用)方案须严格按照出租业态要求制定,并报出租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6、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提供《承诺函》(招租人提供模板);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过往承租凤凰街道房屋存在违约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其关联公司不得报名。
三、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形式,招租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参考年租金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出租方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承租方。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承租人(单位)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