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连理工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肿瘤研究所)医用液态氧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二、货物及供货要求
1、质量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医用液态氧产品技术标准需满足《中国药典》(略)版二部文件标准,质量标准医用液态氧纯度需达到≥(略).5%以上,并保证能在(略)小时内将相应规格的液态氧产品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保证采购单位工作使用。
2、供应时间:
按照采购人需求供应,投标人须7*(略)小时热线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运输要求:
a.运输车辆:(略)
b.运输人员资质:(略)
c.投标人需要自行承担气瓶、周转气瓶及焊接绝热气瓶(液氧)搬运装卸起重运输设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应急保障:(略)
5、投标人提供本项目产品的承装方式及其相应参数:
医用液态氧罐(承装液态氧)
数量:(略)
规格:(略)
b.医用氧气瓶(承装医用氧)
数量:(略)
规格:(略)
C.医用氧气瓶(承装医用氧)
数量:(略)
规格:(略)
d.医用氧气瓶(承装高纯二氧化碳气)
数量:(略)
规格:(略)
f.投标人负责对其向采购人提供的医用氧气瓶,并对其进行年检,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上报给采购人备案;投标人负责为罐体进行压力表、安全阀、液态氧流量计量表等一切罐体附属设施进行维护,上门维修,并提供配件更换。
6、质量检测:(略)
7、需求数量:
| 承装方式 | 计价单位 | 执行标准 | 高限价单价(元) |
| 医用液态氧 | 立 | 《中国药典》(略)版二部 | (略)元 |
| 医用氧瓶 | (略)L/瓶 | 《中国药典》(略)版二部 | (略)元 |
| 医用氧气瓶 | (略)L/瓶 | 《中国药典》(略)版二部 | (略)元 |
| 高纯二氧化碳气 | (略)L/瓶 | GB/T (略)—(略) (略).(略)% | (略)元 |
需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介质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