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松花江流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宾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宾县松花江流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批复》(宾发改审批[(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宾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北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宾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略)
2.5质量标准:(略)
2.6招标范围:(略)
(1)全过程管理:(略)
(2)工程造价咨询:(略)
(3)工程初验:(略)
(4)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略)
(5)工程监理:(略)
(6)项目决算及审计:(略)
(7)项目环评报告编制:(略)
(8)水土保持报告编制:(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招标控制价:(略)
(1)项目管理费(全过程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略)
(2)工程监理费:(略)
(3)工程初验费:(略)
(4)项目决算及审计费:(略)
(5)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略)
(6)项目环评报告编制费:(略)
(7)水土保持报告编制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满足以下低资质要求:
(1)全过程管理:(略)
(2)工程造价咨询:(略)
(3)工程初验:(略)
(4)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略)
(5)工程监理:(略)
(6)项目决算及审计:(略)
(7)项目环评报告编制:(略)
(8)水土保持报告编制:(略)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低资格要求(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相互兼任,但多任职3个(含3个)岗位):
3.2.1
(1)项目总负责人(1人):(略)
(2)全过程管理(1人):(略)
(3)工程造价咨询(1人):(略)
(4)工程初验(1人):(略)
(5)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1人):(略)
(6)工程监理(1人):(略)
(7)项目决算及审计(1人):(略)
(8)项目环评报告编制(1人):(略)
(9)水土保持报告编制(1人):(略)
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略)年8月-(略)年(略)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略)〕(略)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项目机构人员配备:
本次招标不对相关工作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相关规范、制度等自行配备各专业的其他人员。
3.4 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多允许4家单独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4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等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略)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地点:(略)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