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须守法经营,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法令的经营业态禁止进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提供经签字盖章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6)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登记时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登记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8)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缴纳交易保证金:(略)
(9)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次日起(略)个工作日内转抵租赁保证金或首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须另行补足;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确定承租方次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