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关。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本次转让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对一批本次转让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对一批废旧蓄电池进行现场拆解称重,称重后由交易双方须签署现场称重结果确认单,标的终成交价款以交易双方确认的实际称重结果(吨)*竞价(报价)成交单价(元/吨)的方式计算。 4、本次转让受让方负责标的的现场管理、拆卸、运输、搬运、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6、受让方负责转让的标的的称重、运输、搬运等工作时须确保房产基础、房屋顶部支架等设施完整性、安全性,不可破坏存放地墙体、门窗及周边公共环境设施等,如需破坏,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费用。受让方在负责转让的标的的称重、运输、搬 运等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并按要求的时限完成称重、运输、搬运等工作。受让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死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7、其他及相关事项以转让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8、根据转让方要求: (1)需要处置数量预估约(略).(略)吨,以现场实际称重数量为准。 (2)本项目涉及蓄电池为在线使用设备受让方需提供符合废铅酸蓄电池危废包装的专用容器,受让方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废铅蓄电池的现场分拣、分类清点、安全包装、及装车后拉运到指定地点称重后的二次合规装载及运输服务,受让方服务过程中无论发生何种类型的事件或意外,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项目涉及蓄电池为在线使用设备,意向方须承诺成交后严格按转让方通知的更换时间节点进场服务,不得以“备货完成”为由要求转让方提前拆卸;合同签订后转让方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受让方后,受让方须在(略)小时内派车抵达指定更换地点,若受让方未在(略)小时内响应,受让方按(略)元/日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3日,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 (4)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意向方应依据《处置清单》中的废蓄电池规格型号进行报价,该附件与实物具有同等约束力。报名即视为意向方已完全知晓并接收处置的废旧蓄电池现状; (5)受让方需配合转让方根据环保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转移数量、时间、去向等信息; (6)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转让方要求,配合完成全环节手续衔接与实操落地,确保收集、贮存、处置或利用工作全程合法、安全、可控,并在1年内向转让方提供该批次废铅蓄电池终处置单位的完成处置的证明文件; (7)受让方拉运完毕后,需清理拉运现场,恢复原状,不得遗留废弃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