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艺术教育发展,搭建大学生文化艺术交流平台,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举办(略)年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以“多彩大湾区,艺起向未来”为主题。展演作品与系列活动须严格遵循主题要求,充分彰显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群体特点,生动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参与对象
全校在籍在读学生。
三、活动分类
(一)活动类别
活动设置艺术表演、艺术作品、数智创新三个大类。
1.艺术表演类:(略)
2.艺术作品类:(略)
3.数智创新类:(略)
(二)组别设置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分设甲、乙两个组别:(略)
四、活动安排
(一)艺术表演类
承办单位:(略)
各二级学院汇总本单位艺术表演类节目报名材料,于(略)年(略)月(略)日前报送至活活艺术中心A(略)室,联系人:(略)
(二)艺术作品类
承办单位:(略)
各二级学院汇总本单位艺术作品类作品报名材料,于(略)年(略)月(略)日前报送至丽群图书馆(略)室,联系人:(略)
(三)数智创新类
承办单位:(略)
各二级学院汇总本单位汇总学生数智创新类作品的报名材料,于(略)年(略)月(略)日前报送至百年纪念大楼(略)室,联系人:(略)
五、评审推荐
(一)院级初选
各二级学院组织院级展演,开展内容丰富、有助于增进交流且形式多样的院级艺术活动,并推荐优秀作品至对应承办单位。
(二)校级评审
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于(略)年(略)月2日前报送教务部,由教务部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三)择优推荐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相关要求,对各类别作品择优推荐参加省教育厅遴选展演。
六、作品要求
各类别作品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相关附件。
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教务部联系人:(略)
教务部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