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法定时效,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布工作函》要求,按照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及五指山市政府部署安排,我局作为牵头部门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项目成果需要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略)
(二)会议地点:(略)
本公告所列会议时间、地点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我局将另行发布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二、会议内容
围绕五指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进行听证,介绍成果有关情况,听取参会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现场交流。
三、参加听证人员
(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各乡镇政府、国营农场(林场)代表,农村集体代表、村民代表等。
(二)关心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听证;公民报名参加的,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四、报名须知
(一)我局将根据听证会事项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按报名前后顺序确定听证会代表。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略)年(略)月6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听证申请书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方式、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等(注:(略)
特此公告。
联系人:(略)
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