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招标内容:(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大信税务师事务所(河北雄安)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略)
服务期限: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略)
(2)税务咨询服务:(略)
质量要求:(略)
项目负责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瑞长河(河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略)
服务期限: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略)
(2)税务咨询服务:(略)
质量要求:(略)
项目负责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略)
服务期限: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略)
(2)税务咨询服务:(略)
质量要求:(略)
项目负责人:(略)
所有投标单位:
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博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石家庄祥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信税务师事务所(河北雄安)有限公司、河瑞长河(河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审信东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开标时间:(略)
评标时间:(略)
公示开始时间:(略)
公示截止时间:(略)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经理:(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编:(略)
地 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