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海勃湾城乡生活饮用水水源置换提升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柳艳民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 二、投标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海勃湾城乡生活饮用水水源置换提升工程 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三、投标承诺 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没有违背下列情况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四、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没有违背下列情况 1、投标人中标后,资格审查申请书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所需人员、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到位。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中标人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 3、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并补偿招标人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 4、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有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承诺书 我公司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真实有效,没有存在弄虚作假。 不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况。 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得非法使用农民工,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内建工〔(略)〕(略) 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