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和换届审计服务 |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和换届审计服务 | 对(略)个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换届审计。编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依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任期内的离任审计报告;编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依申请注销的清算报告;编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届审计报告。如实、客观、全面反映社会组织的财务、资产等管理情况,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期内财务资产等管理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 1、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任期内的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及举办节庆、展会、论坛及评比表彰活动情况进行审计;2、对注销社会组织的财产等进行清算审计;3、对换届的社会组织的财产等进行审计;4、了解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5、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6、被审计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是否规范;7、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 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对采购方委托的每项审计业务在被审计组织提供资料齐全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提交采购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云南省社会组织审计工作指南(试行)》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照甲方委托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审计过程须依法依规;按要求完成每项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结果负责,健全完善的内部质量监控体系;严格遵守审计独立性原则和审计廉洁自律原则;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议;参与审计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