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略) 施工范围:(略)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略)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略)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3.1休宁县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书院路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3.2休宁县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人民医院宿舍强弱电整治项目;
3.3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芯屏新材料产业园雨污水、停车位、园区道路等配套公用改造工程;
3.4金茂长沙东山湾项目玉璞路、智和路、智渊路、木梓路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祁门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公告
确认成交结果
最终排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