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驻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漠河市)-施工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更正公示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招标人:(略)
四、招标代理机构:(略)
五、招标方式:(略)
六、中标候选人信息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针对原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为“其他”的质疑(异议),经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以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启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许可证动态核查机制的通告第(略)号”等多方面核查,原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为“其他”的情况属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消黑龙江省跃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资格。
依据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决定依法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延排名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黑龙江省建安北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人。
预中标人:(略)
投标报价:(略)
综合得分:(略)
质量标准:(略)
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证书名称及编号:(略)
资质等级:(略)
七、公示时间:(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结果公示不少于三天,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招 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