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明县城市供水应急备用水源工程3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招标编号 | E(略) |
招标人 | 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建设单位 | 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建单位(如有)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盛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自宁明县第一水厂至东湖和蓉峰湖球墨铸铁聚乙烯复合管支管,其中DN(略)管道总长约1.(略)km,DN(略)管道总长约2.(略)km,DN(略)管道总长约1.(略)km,DN(略)管道总长约3.5km,总计9.(略)km。管道附含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具体以审批通过的设计图纸内容为准。 |
开标时间 | (略)年5月(略)日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年5月(略)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略)年5月(略)日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略) |
成员单位:(略)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壹仟肆佰陆拾叁万捌仟肆佰贰拾贰元肆角陆分(¥(略).(略)元) |
工期 | (略)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廖鹏(注册编号:(略)4)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徐永春(注册编号:(略) |
施工项目经理 | 廖鹏(注册编号:(略)4)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廖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略)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防城港市港口区雨污管网及混接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2、宁明县边境地区城区排涝通道综合整治项目-宁明县江滨南路-江滨北路排水工程3、宁明县城区供水(一期)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城东片区老旧给水管网改造及智慧水务工程4、宁明县城区供水(一期)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城南片区老旧给水管网改造工程5、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仫佬古城项目配套道路一期德山路延长线项目6、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梅陇段配套市政道路—梅富路(贤荟路—春申路)道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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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略)分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冠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双迈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壹仟肆佰陆拾肆万伍仟叁佰玖拾叁元捌角玖分(¥(略).(略)元) |
工期 | (略)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周益贤(注册编号:(略)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方业森(注册编号:(略) |
施工项目经理 | 周益贤(注册编号:(略)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惠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略)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合浦县城区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设计2、藤县登俊高级中学场地“五通一平”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龙港新区兴业路一期工程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略)分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壹仟肆佰陆拾叁万伍仟壹佰伍拾肆元柒角壹分(¥(略).(略)元) |
工期 | (略)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梁立明(注册编号:(略)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王赛(注册编号:(略) |
施工项目经理 | 梁立明(注册编号:(略)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玲玲(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略)C3((略))(略);身份证号:(略)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横州市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工程(三期)初步设计2、上饶市广信区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设计3、南宁市邕宁区中和乡养猪场排污管网及道路硬化工程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略)分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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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略)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