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方案》及政府采购与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乐业县残疾人联合会于(略)年4月7日组织评估小组,对申报乐业县(略)年“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的单位进行综合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服务规模:(略)
(一)自治区下达我县基地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略).(略)万元,全县帮扶残疾人不少于(略)人,每安排1名残疾人稳定就业按辐射带动2名残疾人计算。确保安排不少于任务数(略)%((略)人)的残疾人在基地实现稳定就业。
(二)如有新增任务,适用本方案实施。
项目单位:(略)
二、评估组织情况
评估时间:(略)
评估地点:(略)
评估小组成员:
杨再勋(乐业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朱洪文(乐业县残疾人联合会就业中心负责人)
林柏标(乐业县残疾人联合会二级主任科员)
吴苗苗(乐业县残疾人联合会会计)
柳朝御(乐业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
三、申报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乐业县宁祥砖砂建筑有限公司(就业基地)
乐业县隆胜昊然养殖场(产业基地)
广西乐业华东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基地)
四、评估结果
序号 | 申报单位名称 | 评估得分 |
1 | 广西乐业华东投资有限公司 | (略) |
2 | 乐业县宁祥砖砂建筑有限公司 | (略) |
3 | 乐业县隆胜昊然养殖场 | (略) |
拟承接单位:
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本单位将采用评估得分最高的申报单位为本年度承接单位。
五、公示时间
(略)年4月9日至(略)年4月(略)日(共3个工作日)
六、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乐业县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并附相关事实依据及有效证明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邮政编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