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德正投资有限公司进入惠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物业(住宅、 商铺、仓库类等)招租条件说明 第一条:(略) 第二条:(略) 标的一:(略) 1、其他事项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2、竞拍标的一需缴纳竞价保证金(略)万元 3、根据《惠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略)〕1号》文件精神及《〈惠城区麦地路(略)号物业改造及运营项目合同〉终止协议》约定,本次挂牌设置如下附加条件,即新承租人须一次性向惠州市鼎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略) (1)中标方自签署成交协议之日起(略)日内向鼎宸公司支付加固工程费用余额(略).(略)元,以承继免租期后继续抵扣租金的权利;此外,自中标方签署成交合同之日起3年内,若加固工程设计费用及审图费用未支付金额(略).(略)元实际发生支付,以发票及银行转账凭证为佐证,可纳入决算审核确认金额,承租人向鼎宸公司补充支付后继续用于抵扣租金; (2)中标方自签署成交协议之日起(略)日内向鼎宸公司支付未完成装修工程剩余价值款(略)万元:(略) 第三条:(略) 1、中标方(承租方)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由中标方自行办理。 2、中标方应依法经营,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债权债务、劳资纠纷等由中标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中标方必须根据经营需要安装内部消防设施,并承担其费用。消防工程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经有关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营业。 4、中标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应遵守物业有关规定并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及通道做任何用途。 5、中标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如因中标方不能按租约规定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后果,及发生一切违法行为与出租方无关,产生的违法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出租方。 6、中标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从事有关污染空气、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行业。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否则,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 8、中标方有义务接受出租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出租方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作出相应整改。 9、租赁期间,由中标方担任租赁房屋安全责任人。中标方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法采取安全生产工作等各项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中标方应予赔偿。 (略)、学校附近的物业不得违反学校周边经营范围设置要求。 (略)、委托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本招标项目的附件材料,竞价方在竞标前需认真阅读并充分评估后竞标。竞价方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签订并执行,如竞价方未按要求履行的,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参与产权交易竞价的竞价人须与委托方无纠纷、无历史欠费等履约不良行为。同一竞价人1年内若竞得委托方某宗资产而又不与委托方办理成交手续的,自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年以内不得再参与该宗资产竞价。 上述资格条件采取资格后审,若发现竞得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且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第四条:(略) 第五条:(略) 第六条:(略)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