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标段: 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工程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4社保要求:(略) 1.5财务要求:(略) 1.6信誉要求:(略) 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略) ③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受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情况(查询渠道:(略)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1.7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1.8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