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略)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略)
三、考核内容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第六至十三条规定的考核事项对照监督考核;????(二)法律法规与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情况;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绿色采购、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政策功能落实情况;????(三)内部管理与内控建设情况。包括岗位设置、操作规程、风险防控等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项目档案归集、整理、保管、查阅等档案管理情况;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业务培训、廉洁自律等情况;????(四)业务质效与基础工作。包括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项目完成率等情况;采购文件编制质量、评审组织、履约验收配合等情况;电子化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平台运行保障等情况。????(五)(略)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集中采购目录执行、项目受理与委托代理规范情况;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评标组织、结果公告、合同备案等全流程规范情况;询问、质疑受理答复、投诉配合、废标(终止)合规等情况;????(六)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第六至十三条及省财政厅《关于定期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督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略)
六、考核结果
经考核,(略)年嘉鱼县政府采购中心能够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内控管理制度逐步健全,能严格执行《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有效落实“应采尽采”原则,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一定提高,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全年政府采购任务,年度考核结果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特建议如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