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HZC(略)-D1-(略)-HHMS-(略)
二、项目名称:三村乡扎么村委会拢玛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段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 1 | 绍兴淼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越兴北路(略)号6幢 | 协商报价:(略)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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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三村乡扎么村委会拢玛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采购) | 三村乡扎么村委会拢玛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采购) | 绍兴淼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自然能提水设备1套(具体内容详见价格协商文件) | 1 | (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云丽,郭旭,陈吼然(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何艳,孙文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略);(略)(略);(略)号)和《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略);(略)(略);(略)号)规定计取,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汇总金额后,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需采购自然能提水设备,经对项目需求、设备技术特性、厂家资质、专利权属、科技查新及检测报告等全套专家论证资料核查,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具体原因说明如下:(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县三村乡人民政府
地 址:红河县三村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忠丽
电 话:(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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