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二道区工程项目2标段工程施工机械租赁及运输中标候选人公示
我公司代理的“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二道区工程项目2标段工程施工机械租赁及运输”招标工作。该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略)年6月(略)日在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略)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完成开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项目编号:(略)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1.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二道区工程项目2标段工程施工机械租赁及运输-一标段英俊名城小区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略)
投标报价:(略)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略)
投标报价:(略)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略)
投标报价:(略)
2.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二道区工程项目2标段工程施工机械租赁及运输-二标段蔚蓝国际小区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略)
投标报价:(略)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略)
投标报价:(略)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略)
投标报价:(略)
3.计划工期/服务期:(略)
4.服务质量:(略)
四、评定中标候选人的日期:(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自(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