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nnn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n(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服务单位)提出异议。异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n(2)异议书必须当面递交或发送扫描件至异议受理邮箱。
n(3)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异议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异议或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n(4)异议提出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n(5)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附后):
n1)异议提出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n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n4)事实依据;
n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n6)提出异议的日期。
n(6)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n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n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n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n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已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盖邮戳日期为准);
n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n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n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
n8)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n异议受理机构:(略)
n异议受理邮箱:(略)
n异议受理地址:(略)
n异议受理电话:(略)
nn三、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n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略)
n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n(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n(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提出。
n(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n(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n(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n(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n(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n五、联系方式
n招 标 人:(略)
n招标服务机构:(略)
n地 址:(略)
n联 系 人:(略)
n电 话:(略)
nnn项目负责人(签名)
n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n(略)-(略)-(略)
nnn附件:(略)
nXXX项目(项目编号:(略)
n提出日期:(略)
nn nn异议提出人名称(以单位名义提出填写单位名称) nn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nnnn电子邮箱地址 nn联系电话 nnnn联系地址、邮编 nnn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