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原状堤顶道路拆除项目
结果公示
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市水利局和新乡市区卫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原状堤顶道路拆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及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原状堤顶道路拆除项目一标段(合同编号:(略)
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原状堤顶道路拆除项目二标段(合同编号:(略)
四、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略)
五、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略)
开标地点:(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略)
六、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略)
2、定标会议地点:(略)
3、定标委员会成员:(略)
4、定标方法:(略)
七、核查信息:
1、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
3、财务报告;
4、投标文件所列业绩;
5、企业信用信誉通过以下平台查询:(略)
6、定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内容。
核查结果:(略)
八、中标结果信息:
1标段:
中标人名称:(略)
中标报价:(略)
项目经理:(略)
证书编号:(略)
工期:(略)
质量要求:(略)
2标段: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十、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3、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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