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经营资格要求:(略) 2.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业绩要求:(略) (1)提供加盖发承包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2)提供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1)提供不低于(略)万元的发票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显示的购买方信息与业绩合同的甲方(购买方/业主单位等)一致。 或 2)中标公告网页图片:(略) (3)验收证明资料。 4.信誉要求:(略)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如网站系统异常的,提供系统异常的截图。 注:(略) 5.其他要求:(略)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略)年(略)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