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国投集团(略)年度专项审计服务中介机构选聘(包件二)
公开比选公告
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攀枝花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人)委托,拟对攀枝花市国投集团(略)年度专项审计服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名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比选人:(略)
4.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资金来源及高限价
资金来源:(略)
本项目高限价:(略)
序号 | 包件及服务内容 | 各包件预算、高限价 (含税、万元) | 总预算 (含税、万元) |
1 | 包件一:(略) (包件号:(略) | (略) | (略) |
2 | 包件二:(略) (包件号:(略) | (略) |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对攀枝花市国投集团(略)年度专项审计服务的2个包件,分别选聘1家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应服务(即兼投不兼中)。(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四、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本项目公告信息指定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要求获取比选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7.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总所和其分所不能同时参选,同一总所的不同分所也不能同时参选);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9.拒绝下述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①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②参加比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略)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查询比选申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略)年7月8日9:(略)
本项目比选文件费用:(略)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略)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略)
十、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略)
十一、比选地点:(略)
十二、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
注:(略)
2.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