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略)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略),(略).(略)元/年。
(三)本项目高限价为1,(略),(略).(略)元/年。
(四)本项目服务要求:
1、视频、图片采集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指定的(略)个点位共计(略)处部署摄像机(详见《摄像机服务点位》),进行(略)小时全天候高清图像采集。根据现场情况,摄像机如需进行立杆、支臂、机箱、配电、防雷、网络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用电,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2)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部署机场式无人机一套,进行无人机空中视频采集、图片抓拍服务。
3)供应商应进行前端设备、线路、配套设施的巡检工作,确保视频/图像采集服务的各环节安装、接线均稳固牢靠,无腐蚀、松动、老化;供电电压稳定,供电线路安全,绝缘和防水措施稳固,无进水、漏水、积水;摄像机镜头和护罩无脏污、无积灰;摄像机视野无遮挡物,夜晚红外效果正常,无强反光物。
4)供应商应提供视频质量诊断服务:(略)
5)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提供(略)台前端设备+1台空中巡查设备的日常运维与保养、故障分析处理与检修,保障固定点位、无人机、机场及相关配件处于正常的工作运行状态。
6)服务期内,因无人机飞行原因导致的第三者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2、视频、图片传输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为每个前端摄像机提供≥8Mbps带宽的数据传输链路(共(略)台摄像机),并配备相应的传输链路总计(略)条((略)条数据传输链路的终点均为供应商机房,其中(略)条数据传输链路的起始点分别位于(略)家企业内,(略)条数据传输链路的起始点均位于龙泉湖自然保护区,具体企业点位信息详见《摄像机服务点位》);
2)供应商须提供汇聚链路一条,汇聚点位于采购人中心机房,汇聚链路带宽≥3Gbps;
3)无人机所采集的视频、图片数据的传输须支持采用4G/5G网络传输,机场到采购人中心机房采用专用数据传输链路,带宽≥(略)Mbps;
4)供应商应确保链路的稳定性,对各链路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
5)链路故障的抢修恢复时间(到达现场时间除外):(略)
6)供应商如因施工、网络维护、网络调整等原因影响链路的正常使用,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知会采购人,相关可能导致业务中断的操作应在凌晨0:(略)
3、视频、图片存储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中心机房部署存储设备,以提供数据存储服务,所有摄像机和无人机所拍摄或抓拍的视频、图片数据均须进行存储。视频存储天数≥(略)天,抓拍图片/告警图片/告警视频存储天数≥(略)天;
2)供应商应在每日对存储设备性能进行测试,确保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视频、图片数据完整、正常下载。若发现存储空间不足的,应及时进行存储容量的扩充。不允许出现因设备原因(包括:(略)
4、视频、图片呈现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将采集的视频和图片,经解码(视频解码器由供应商提供)后于采购人执法大队拼接大屏(采购人现有)上进行呈现,取流方式须支持直连和转发两种;
2)视频、图片的呈现须支持融合屏方式,融合屏画面分割大值≥(略)画面;
3)图像解码输出须支持(略)路(略)W@(略)fps。
5、视频、图片分析处理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视频流融合服务:(略)
2)供应商须构建AI预警事件全流程管理:(略)
3)供应商须保障系统稳定可靠,数据传输实时准确,权限管控严格,满足环保日常监管及应急处置的业务需求。
(五)本项目服务期限:
数据采集点建设期:(略)
(六)监督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