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电信芜湖集群江北园区大数据中心项目A6、B1、C4、D2监理 |
项目编号 | WH(略)FJ(略)JL(略) |
标段名称 | 中国电信芜湖集群江北园区大数据中心项目A6、B1、C4、D2监理 |
标段编号 | WH(略)FJ(略)JL(略) |
招标人 | 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淮河路(略)号邮电大厦、安徽省芜湖市北京路(略)号电信大楼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先生、李先生,电话:(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恒社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芙蓉路(略)号合肥创新创业园1#C二层(略)室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德坤、夏露超,电话:(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通信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
投标费率(%) | 0.(略) |
项目负责人 | 刘劲松 |
证书编号:(略) |
证书名称:(略) |
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期满。包括:(略)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1.中国通服(安徽)科技产业园工程施工监理 加分业绩: 1.(略)年中国电信芜湖大数据产业园A1楼机电配套工程监理项目工程监理 2.中国电信(安徽)大数据产业园A2楼机电配套监理服务项目通信项目工程监理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略) 加分业绩: 1.(略)年中国电信芜湖大数据产业园A1楼机电配套工程监理项目工程监理 2.中国电信(安徽)大数据产业园A2楼机电配套监理服务项目通信项目工程监理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远达国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略)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投标费率(%) | 0.(略) |
项目负责人 | 李明瑞 |
证书编号:(略) |
证书名称:(略) |
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期满。包括:(略)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1.中国民生银行顺义总部基地二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加分业绩: 1.中国民生银行顺义总部基地二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2.国铁集团主数据中心二期工程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略) 加分业绩: 1.中国民生银行顺义总部基地二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2.国铁集团主数据中心二期工程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投标费率(%) | 0.(略) |
项目负责人 | 李学德 |
证书编号:(略) |
证书名称:(略) |
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期满。包括:(略)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1.中国电信(安徽)大数据产业园(2.1)建设项目监理 加分业绩: 1.中国电信(安徽)大数据产业园(2.1)建设项目监理 2.中国电信郑州航空港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全过程管理项目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略) 加分业绩: 1.中国电信(安徽)大数据产业园(2.1期)建设项目监理 2.中国电信郑州航空港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全过程管理项目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无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略)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略)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略)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略)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略) 2、样本值单位:(略) 3、评标基准价:(略) 4、其他:(略)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略)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略)](略)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略)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