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标段资格要求 3.1.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2、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由牵头人提供(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的财务状况均须良好,牵头人提供审计报告,其他成员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 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 3.1.4、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略) 3.1.5、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仅施工单位提供); 3.1.6、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7、 信誉要求:(略) 3.1.8、 本项目标段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3家)。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3.1.9、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略) 设计业绩:(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