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资质即可: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专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专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资质;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满足以下任一资质即可: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③咨询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专业需包含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投标文件中应附查询截图。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略)年(略)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记录,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略) 4.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注:(略) 4.3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其他要求: 5.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略)年(略)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记录,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2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