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略)荔波至茂兰段公路改扩建工程、G(略)都匀秀峰至石龙公路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收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对比分析本项目建成前后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施工期监测内容包括环境空气监测、噪声监测、水质监测等。 (2)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技术规范,完成本项目的各项环境监测工作。调查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环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所提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对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并提交环境保护调查报告。 (3)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如需)。 (4)负责办理与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或备案手续,并对委托范围内提交的工作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监测人应熟悉并准确把握国家、部、省各级环保政策,确保项目终能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负责组织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会议,履行施工期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职责,并随时服从发包人根据项目需要安排的各项工作指令。 (6)负责就工程环境保护相关事宜进行内外部协调,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备案。 (7)项目开工后,监测人应按季度(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项目现场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按时向发包人提交施工期环境监测季报与年报。全部现场监测工作完成后,监测人应编制并提交完整的《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测总结报告》。监测人对其提交的所有环境监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8)在项目达到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后,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批复或备案文件。 (9)负责完成因后续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新的要求而增加的本合同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且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行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