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合力车桥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基地一期工程涂装线、抛丸机设备基础施工评审结果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庆合力车桥有限公司委托,就安庆合力车桥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基地一期工程涂装线、抛丸机设备基础施工(项目编号:(略)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主要内容:(略)
4、候选成交供应商情况:(略)
候选成交供应商:(略)
响应报价:(略)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略)
响应报价:(略)
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略)
响应报价:(略)
公示期:(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略)
本公示发布媒介:(略)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公示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