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略)-(略)-(略)-(略)-(略) |
投资项目名称 | 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 |
招标项目名称 | 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河道疏浚施工 |
标段(包)名称 | / |
公示名称 | 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河道疏浚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开标日期 | (略)年7月(略)日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略) (二)评标地点:(略)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略)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专业为:(略)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 6 家,名单如下:(略) 1、惠州合灏建设有限公司; 2、博罗县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长金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5、福建省泰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广东康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略) (六)详细评审:(略) (七)否决投标情况说明:(略) (八)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略) 中标候选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
中标候选人 | 博罗县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略)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曜 | 资质资格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博罗县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驻的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略) 专职安全员 1 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1 人,具有相关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相应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均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业绩情况 | 1、博罗县柏塘镇赤水河(龙头村至黄塘陂段)清淤清障项目; 2、博罗县麻陂镇新石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博罗县(略)年小型水库坝顶改造项目。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略)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舒罗亮 | 资质资格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驻的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略) 专职安全员 1 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1 人,具有相关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相应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均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业绩情况 | 1、连州市东陂河上陂水翻身湾至上陂村段、东陂河西岸镇中学至奎池段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清城区石角镇乐排河抗旱电灌站工程; 3、潮南区金溪水尾闸重建工程施工。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长金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略)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叶光华 | 资质资格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长金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驻的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略) 专职安全员 1 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1 人,具有相关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相应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均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业绩情况 | 1、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建设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异议受理部门 | 博罗县东鑫砂业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博罗县罗阳街道办商业中街 (略) 号(劳动大厦)四楼 (略)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张道康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 博罗县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略)号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年7月(略)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略)年7月(略)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略)号令,(略)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