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略)年招待用酒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略)年招待用酒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略)
一、成交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及中标候选情况:
(略)包:(略)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投标单位名称 | 综合响应单价 (含税)(元) |
成交候选人 | 安庆市正联酒业有限公司 | (略).(略) |
(略)包:(略)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投标单位名称 | 综合响应单价 (含税)(元) |
成交候选人 | 安徽省豫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略).(略) |
(略)包:(略)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投标单位名称 | 综合响应单价 (含税)(元) |
成交候选人 | 安徽省豫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略).(略) |
二、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对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供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是询价采购,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略)年(略)月(略)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三、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代理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略)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不少于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四、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响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