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颁发的承装类三级((略)千伏以下)、承修类三级((略)千伏以下)和承试类三级((略)千伏以下)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 (4)企业近三年((略)-(略)年度或(略)-(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5)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依法禁止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6)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如提供虚假承诺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