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龙门县龙田镇人民政府位于龙门县龙田镇人民政府旁的砂石,砂石堆点面积合计(略).6平方米,砂石体积(略).7立方米。(详见转让一览表)。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竞价人:(略) (二)竞买保证金:(略) (三)转让标的质量:(略) 三、交易方式 (一)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本次竞买所报的价格为就堆提货价格。标的从起点价格开始向上竞价,每次增幅的幅度为0.2万元递增,允许跳跃应价。以报价高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终竞得人。 (二)竞买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买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凭《成交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缴清货款并与转让方签订《龙门县龙田镇丰源电站清淤疏浚(略).7立方米砂石所有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未按时签订《转让合同》和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货款的视为竞得人违约。 (四)交易保证金约定: 1、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2、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略) 四、提货办法 (一)竞得人须清运走场内的(略).7立方米砂石料并妥善处理。并且除付清货款外另需缴交清运砂石料保证金2万元,在清运砂石料后再退回保证金给竞得人。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 (二)竞得人应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提货完毕,推迟提货时间必须征得龙门县龙田镇人民政府同意,并按每天(略)元交纳场地占用费。 (三)竞得人须提前与龙门县龙田镇人民政府对接、协商确定清运时段并开展清运作业。清运全过程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若清运期间发生车辆超载、违规运输、安全事故等各类违法违规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龙门县龙田镇人民政府无关。 (特别提示:(略) 龙门县龙田镇人民政府 (略)年6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