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略)N(略)
二、合同名称:(略)“祝福·绍兴古城过大年”活动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略)-YCDL(略)-(略)-(略)
四、项目名称:(略)“祝福·绍兴古城过大年”活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胜利东路(略)号(略)室
联 系 方 式:(略)
供应商(乙方):绍兴市越城区幸越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延安路(略)号G楼(略)、(略)室
联 系 方 式:(略)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一、服务内容及标准(一)城市广场“宋韵瓦市”设计布展、系列活动策划执行、绍兴大剧院通道市集布展及配套服务活动时间:(略)
服务要求:(六)其他要求 上述活动若产生水电费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以上采购需求无法落实,可经采购人同意后进行相应调整。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各项内容进行调整,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结算时按实调整,调整后的实际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价。 中标单位的承办服务费按照《绍兴市财政局关于执行重大节会展会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绍市财教〔(略)〕6号)进行列支。
服务期限:(略)年2月6日-(略)年3月3日
服务地点:绍兴市越城区
七、验收日期:(略)-(略)-(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王勇,金诗琦,陈祖鑫
九、验收意见:截止(略)年3月3日,幸越会展和传媒策划已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过大年活动”的全部工作,可按合同金额支付。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