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 |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全省旅游统计调查项目 | 覆盖全省(略)市调查对象为在省内各市“住宿”的国内游客,以及结束出游“即将返程”的国内游客兼顾“星级饭店、经营性非星级旅馆、非经营性休闲度假居所、其他住宿设施”4类住宿设施在满足全省样本总量的基础上,各市各调查期样本量以上年同期各市持证住宿人次数为主分配,适当参考上年各季度各市A级景区游客接待人次数。 | 国内游客花费调查问卷不低于5万份;在全省(略)市选取现场调查取样地点,季度调查不少于(略)个、月度调查不少于(略)个;每个调查期开始前提交调查实施细则,每期提交满足数量、质量要求的电子版问卷并接受监理方监督检查,每期结束后提交数据调查专项报告。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9月,按月度和节假日开展。 | 保证4类住宿设施的代表性,并在四个季度和两个黄金周保证各市的代表性;调查符合《山东省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无条件接受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的第三方监理公司的监测评价。 |
| 1-1-2 |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全省旅游统计调查项目 | 覆盖全省(略)市城镇和乡村居民家庭;调查对象为居民家庭中组织出游的家庭成员,或负责家庭消费性支出的家庭成员;在满足全省样本总量的基础上,各市各调查期样本量以各市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户数为主分配。 | 调查问卷不低于(略)份;每个调查期在全省范围内选取城镇居民家庭调查取样区域不少于(略)个、农村居民家庭调查取样区域不少于(略)个;每期开始前提交调查实施细则,每期提交满足数量、质量要求的电子版问卷并接受监理方监督检查,每期结束后提交数据调查专项报告。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9月,按季度开展。 | 保证“城镇”“乡村”在年平均出游次数、出游花费、出游意愿和出游目的地方面的代表性;调查符合《山东省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无条件接受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的第三方监理公司的监测评价。 |
| 1-1-3 |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全省旅游统计调查项目 | 覆盖全省(略)市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及乡村旅游游客;涵盖乡村旅游强乡镇(文化生态名镇)、乡村旅游重点村(景区化村庄、红色文化特色村、文化生态名村)、乡村旅游区点、旅游民宿集聚区和乡村旅游经营业户;调查经营主体接待能力、收入情况、就业情况,以及乡村旅游游客的结构和花费情况。 | 全省调查问卷不低于(略)份,每个市不低于(略)份;每个调查期在全省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中遴选取样点不少于(略)个;每期开始前提交调查实施细则,每期提交满足数量、质量要求的电子版问卷并接受监理方监督检查,每期结束后提交数据调查专项报告。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9月,按季度开展。 | 季度保证对全省乡村旅游接待人数和综合消费的代表性,年度保证对全省(略)市乡村旅游接待人数和综合消费的代表性;调查符合《山东省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无条件接受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的第三方监理公司的监测评价。 |
| 1-1-4 |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全省旅游统计调查项目 | 按照《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中“中国(大陆)接待入境游客抽样调查方案”有关规定,兼顾山东省实际;覆盖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日照、临沂6市国际口岸,济南、青岛、烟台、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8市国际旅行社,以及部分市住宿设施。 | 5月至9月开展;6市国际口岸样本量不低于(略)份,8市国际旅行社(略)个,部分市住宿设施样本量不低于(略)份;调查开始前提交调查实施细则,提交满足数量、质量要求的电子版问卷并接受监理方监督检查,调查期结束后提交数据调查专项报告。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9月,一次性调查。 | 严格执行“中国(大陆)接待入境游客抽样调查方案”,并符合《山东省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无条件接受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的第三方监理公司的监测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