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项目情况 中国工农红军惠州廖承志红军小学体育馆一楼游泳馆,位于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和畅西五路6号小区,面积约(略)平方米,馆内为标准泳池,配有更衣室、淋浴间等基本设施。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挂牌底价月租金为0.(略)万元(含税),竞价保证金2.(略)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0.(略)万元的整数倍。 (二)竞价人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按现状挂牌出租,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租赁期限为5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租金按年支付,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略)日内付清,后续每年租金需在对应计费周期开始前(略)日支付。 (五)未经学校许可,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鉴于游泳馆位于校园范围内,竞得人须对体育馆与校园实施有效的物理隔离,并在围墙处开设专用通道,供外来人员进出游泳馆。 三、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办理正式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转让)合同。 四、竞价保证金的处置 (一)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提交租赁(转让)合同原件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五、联系方式 中国工农红军惠州廖承志红军小学,咨询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