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富川瑶族自治县(略)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垃圾清运设备采购1分标
| 富川瑶族自治县(略)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1.十二个乡镇(富阳镇、柳家乡、麦岭镇、白沙镇、朝东镇、古城镇、莲山镇、石家乡、新华乡、福利镇、城 北镇、葛坡镇)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暂存点的收集、清运及垃圾由镇垃圾站中转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2.十一个乡镇(柳家乡、麦岭镇、白沙镇、朝东镇、古城镇、莲山镇、石家乡、新华乡、福利镇、城北镇、葛 坡镇)镇区主要街道清扫保洁,四个乡镇(麦岭镇、朝东镇、莲山镇、福利镇)镇区道路洒水降尘; 3.各乡镇与县城及乡镇间主要干道沿线白色垃圾清理。 4.十一个乡镇垃圾转运站运维管理,垃圾站内污水池污水转运至县城无害化垃圾场。
| 响应《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 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略)个月。
| 响应《采购文件》服务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标的”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在实施活动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颁布“新标”的情形,按“新标”政策文件对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