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包组或产品名称:(略)
费率(%):(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安徽禄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菜品供应商选定项目 | 荤(肉)类、素菜类、冷藏冷冻食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调味品类、水果类、水产品类等供货及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次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多续签一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中梅、张相磊、荣先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略)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略)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