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残疾人服务 | 残疾人托养服务 | (一)集中托 养,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 (GB/T(略)— (略))要求,采用(略)小时寄宿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而家庭护理有困难的智 力、精神和重度肢体及多重残疾人提供专业化长期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等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服务人数约(略)人。 (二)居家安(一)集中托 养,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 (GB/T(略)— (略))要求,采用 (略) 小时寄宿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而家庭护理有困难的智 力、精神和重度肢体及多重残疾人提供专业化长期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等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服务人数约 (略) 人。 (二)居家安(一)集中托 养,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 (GB/T(略)— (略))要求,采用 (略) 小时寄宿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而家庭护理有困难的智 力、精神和重度肢体及多重残疾人提供专业化长期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等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服务人数约 (略) 人。 (二)居家安(一)集中托 养,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 (GB/T(略)— (略))要求,采用(略)小时寄宿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而家庭护理有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及多重残疾人提供专业化长期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等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服务人数约 (略) 人。 (二)居家安(一)集中托 养,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 (GB/T(略)— (略))要求,采用 (略) 小时寄宿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而家庭护理有困难的智 力、精神和重度肢体及多重残疾人提供专业化长期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等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服务人数约 (略) 人。 (二)居家安养,残疾人家中,服务人数约(略) 人:(略) | 1.机构资质。应依法建 立、合法运营,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审批与注册登记手续齐全;应有稳定的运营资金保障,有完整的管理运行制度;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残疾人集中托养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应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妥善保管其个人信息及资料可以依托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2.人员配备。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和能满足服务需求的工勤人员 ;从业人员应持有身份证明、 健康证明、对需持证上岗的岗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每年参加 1 次以上相关专业培训。集中托养机构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比例不低于 1:(略)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略)年4月(略)日 | 满足托养服务的要求 |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