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略)年采购食材配送服务 | (略)年采购食材配送服务 | 为了加强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护国市场监管所、华山市场监管所、大观市场监管所、龙翔市场监管所、丰宁市场监管所、红云市场监管所、莲华市场监管所、普吉市场监管所、黑林铺市场监管所的食堂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实施。人员约(略)人,提供(略)年度早餐、中餐所需的食材及配送。 | 1.总体要求 (1)所有食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 (略)-(略)、GB (略)-(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要求、符合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2)食品有分等分级质量指标的,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 1、2、3、4、5 或大(L)、 中(M)、小(S)的,应选择 1、2、3 或大(L)、中(M)等级。 (3)食品有包装的,包装应完整、清洁、无破损,包装上有关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等级、生产经营者等标识内容应与其内装物一致。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SC标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4)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也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5)配送食材时须按“索证索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发票。如《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测)报告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符合以下标准:(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