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略)NMB(略)
二、合同名称:苍南县道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能源托管服务(EMC)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NDL(略)
四、项目名称:苍南县道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能源托管服务(EMC)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山前路(略)号
联 系 方 式:(略)
供应商(乙方):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道(略)-(略)号(苍南县国投数字大厦(略)室)/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略)号
联 系 方 式:(略)-(略),(略)-(略)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期8个月(包含改造方案设计和整体改造通过竣工验收,若提前竣工通过,直接进入托管期,托管期(略)年不变);项目托管期为(略)年,自改造完成且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
服务地点:苍南县
七、验收日期:(略)-(略)-(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李国焕、王彩霞、鞠俊杰、林丽雪、李悌师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本次仅对本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履约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