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略)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略).(略)元。
3、本项目高限价为(略).(略)元。
4、监督机构:(略)
5、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与依据
街道往来款存在时间跨度长(部分账龄达(略)余年)、涉及主体复杂、原始凭证部分缺失、人员岗位变动频繁等突出问题,导致清理难度极大。一方面,部分款项形成背景模糊,需专业力量核查取证;另一方面,账务处理涉及复杂政策适用,需具备资质的机构提供合规性指导;同时清理结果还需满足审计、财政检查等监管要求。
(二)清理范围
截止(略)年(略)月(略)日,龙泉街道机关账套中预付账款余额约(略)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约3.(略)亿元,应缴财政款余额约(略)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约1.(略)亿元。
(三)核心服务内容
1、资料梳理与台账建立
①全面归集历史账务资料,形成资料清单及缺失资料台账。
②按银行、账户、年度、月份建立电子核对台账,做到一笔一档、可检索、可追溯。
③对缺失、模糊、不完整资料进行登记并书面报送采购人。
2、逐户逐月逐笔账务核对
①对所有账户逐户、逐月、逐笔、逐号勾对,确保会计记录与银行记录一致。
②分类登记未达账项、错账、漏账、重记、科目误用、金额差错、方向记反等问题。
③形成月度核对表、余额调节表、问题明细台账。
3、历史问题追溯与核实
①对复杂遗留问题开展溯源核查,包括资金流向、业务背景、审批依据、历史经办情况。
②协调开户银行调取原始交易流水、银行底单、历史凭证。
③形成沟通记录、银行确认资料、问题核实说明。
4、账务调整与规范处理
①依据《政府会计制度》提出合法合规的调整建议。
②编制调整分录、调整依据、调整说明、调整后余额表。
③对无法直接调整事项提出规范处理方案。
5、内控机制建设建议
①从制度、流程、对账、岗位、系统、档案六个维度提出长效管理建议。
②提供标准化对账模板、未达账管理模板、内控流程文本。
6、过程配合与保密要求
①每月提交工作进度、问题清单、完成情况报表。
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基金数据、财务信息、工作底稿。
③配合审计、财政、纪检等监督检查。
(四)成果要求
1、台账基础成果
①历史资料收集及缺失情况登记表
②分银行、分年度、分月度核对台账
③银行对账单与会计凭证匹配明细表
2、核对与问题成果
①逐户账务核对确认表
②未达账项清单及处理建议
③错账漏账误记问题汇总表
④复杂历史问题专项核查报告
⑤银行确认函及佐证材料汇编
3、账务调整成果
① 账务调整建议汇总表
②会计调整分录及制度依据
③无法调整事项说明及处理方案
④终账实相符余额确认表
4、档案成果
①全套纸质工作底稿(装订成册、页码连续)
②全套电子成果(PDF+可编辑版)
③工作纪要、进度报表、保密承诺、人员资质文件
5、交付要求
①纸质版:(略)
②电子版:(略)
③所有正式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④终成果在服务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提交,需符合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的要求。
(五)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略)
2、供应商指派人员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及采购人的其他相关规定;遵循行业自律公约,恪守职业道德,对本人负责的成果承担质量责任。
3、供应商指派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玩忽职守、循私舞弊、滥用职权、泄漏工作秘密和违反廉政规定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和依法追究责任。
4、供应商派驻参加项目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劳务、雇佣)合同关系,工资等报酬与采购人无关。
5、供应商派驻参加项目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包括不限于交通事故、工伤工亡或与第三人的财产人身发生损害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6、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供应商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供应商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照违约责任对应条款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成交供应商不得另做他用。
(七)保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接触采购人提供的数据、程序、政策、文件等与采购人相关的资料以及采购人提供的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①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采购人的信息;
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③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或泄露给任何其他人,也不得另做他用;
④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本项目数据的保密责任(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
2、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