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方案编制验收
对应《高邮经济开发区零碳园区建设规划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或业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方案编制报价的(略)%作为进度款。
1.提交完整的规划方案终稿(含电子版与纸质盖章版),内容涵盖现状调查、创建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库等核心章节,无缺项漏项。
2.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或业主验收,评审/验收意见明确“通过”或“同意”;若提出修改意见,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
3.方案核心指标符合国家级及江苏省、扬州市零碳园区创建要求,测算依据与数据来源清晰可核查。
4.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贴合高邮经济开发区实际,重点项目库明确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实施主体与时间节点,具备可操作性。
二、省级零碳园区申报验收
对应《高邮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编制完成并入选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验收合格后付清省级申报部分报价费用。
1.申报书符合江苏省省级零碳园区申报要求,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与已通过的规划方案衔接一致,无矛盾冲突。
2.提交省级申报全部佐证材料,包括碳排放核算报告、重点项目立项文件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申报要求。
3.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入选名单公示文件或通知等官方证明。
4.全程配合完成省级申报各环节工作,无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申报失败、材料退回等情形;若提出修改意见,须及时修改直至入选。
三、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验收
对应《高邮经济开发区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书》编制完成并入选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验收合格后付清国家级申报部分报价费用。
1.申报书严格符合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要求,内容全面覆盖建设基础、目标、重点任务等章节,核心指标达到国家级标准。
2.提交国家级申报全部材料,包括申报书、碳排放核算报告,符合国家级申报格式与内容要求。
3.提供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入选名单公示文件或通知等官方证明。
4.全程配合完成国家级申报各环节工作,无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申报失败、核查未通过等情形;若提出修改意见,须及时修改直至入选。
四、欧盟NG认证验收
对应《高邮经济开发区欧盟NG认证申报书》编制完成并取得欧盟NG认证,验收合格后付清NG专项认证申报部分报价费用。
1.申报书符合欧盟NG认证标准规范,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2.提交欧盟NG认证全部佐证材料,包括核算报告、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认证要求。
3.提供欧盟NG认证机构发布的认证通过通知或认证证书等官方证明,认证范围、内容与申报书一致。
4.全程配合完成欧盟NG认证各环节工作,无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认证失败、审核未通过等情形;若提出修改意见,须及时修改直至取得认证。
五、通用验收要求
1.各阶段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须全程配合提供技术支撑与现场服务,包括材料讲解、数据核对、现场踏勘、答辩准备等。
2.验收发现成果文件存在质量问题、内容缺失、数据错误等情形,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直至合格;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进度款并追究违约责任。
3.所有验收合格的成果文件须提交纸质盖章版与电子版各一份,由采购人存档备查,作为后续中期评估、达标验收、授牌及审计检查的依据。
4.验收过程须公开、公平、公正,验收结果由采购人书面确认,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1)履约验收主体:(略)
(2)履约验收时间:(略)
(3)履约验收方式:(略)
(4)履约验收程序:(略)
(5)履约验收内容主要包括:(略)
(6)履约验收标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