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编号:(略)
2、采购品目:(略)
3、预算金额及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4、采购监督机构:(略)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略)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略)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略)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电话:(略)
五、(一)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略)〕(略)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有关要求,不断加大“政采贷”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府采购助企纾困解难工作。
县采购中心与各金融机构推出“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略)
中国农业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苍溪县支行综合部:(略)
中国工商银行苍溪支行综合管理部:(略)
中国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略)
贵商银行苍溪支行办公室:(略)
绵商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略)
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略)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主要中标标的信息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