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1.2企业资质(施工部分):(略) 2、项目经理要求:(略) 3、业绩要求: 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投标人(略)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略)万㎡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亿元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提供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或该项目合同任意一笔发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意见表或者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略)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略)万㎡或合同金额不少于3亿元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提供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或该项目合同任意一笔发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意见表或者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注:(略) 注:(略)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1.1款。 业绩牵引指标:(略)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略) 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9、其他要求: 9.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截图,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公司的分公司缴纳的视同在本公司缴纳),且至投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9.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9.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9.4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9.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9.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略)〕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并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