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农业经济技术服务管理总站检测消耗品采购((略)年省级财政预算)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供应商名称:(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氦气 | 南京特气 | (略)L(略)MPa以上纯度不小(略).(略)%,无水无油,供货商需安排人员按采购人要求将气瓶搬运至2楼或3楼指定位置(无电梯,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连接好用气管线,并同时将前次供气的空罐取走。 | 4次 | (略)元 |
2 | ▲毒死蜱 |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 (略)ppm,1mL | 1支 | (略)元 |
3 | ▲HC-C(略)填料 | 天津博纳艾杰尔 | 粒径(略)-(略)um,比表面积(略)-(略)㎡/g,平均孔径 (略)-(略)A,(略)g/瓶 | 8瓶 | (略)元 |
4 | ▲乙腈 | 安徽天地 | 农残级,4L/瓶 | (略)瓶 | (略)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平,郑萍,汪洪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农业经济技术服务管理总站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农业经济技术服务管理总站检测消耗品采购((略)年省级财政预算)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