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朔州市应县境内高铁站-桑干河-应县木塔段提质增效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及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5年内企业业绩要求:(略)
3.3财务要求:(略)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在职),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改扩建、提质增效或路面提升类施工项目(业绩须包含路面工程);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网页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截图)。
3.5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略)
3.6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记录”(处罚期内)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惩戒期内)(查询企业),在“信用中国” (http:(略)
3.7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8 投标人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地方公路建设市场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不允许投标;
3.9投标人须在交通运输部或地方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中未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期限已过,否则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