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九标段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有效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九标段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略)、(略)、(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注:(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审查内容以填报上传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9.按照《西峡县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西峡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供应商注册后在系统内打印),网址:(略) |